当然,这不是他不喜欢刘莎的主要原因。
刘莎没有叶凌霜能干。
叶凌霜在他心中是女强人一般的存在,他一直以为,若是自己的饭店一直红火下去,将来的日子更好,只有和叶凌霜联手才能保持住。
而刘莎在他眼里,充其量算作是一个花瓶。
叶凌霜虽然没有跟林伟明在这方面深度交流过,她也猜得出林伟明是怎么想的。
其实,叶凌霜心里清楚,如果不是自己身负异能,她哪来这么大的能力和能量,若自己还是以前的容貌,林伟明绝对不会喜欢上她。
李爽曾经跟她说过,林伟明之前的对象是非常漂亮的,也仅仅是漂亮而已,能力一般,对于饭店的管理一无是处,而且花钱没有节制,两个人分手了。
对此,叶凌霜对林伟明有一个很主观的判断,他找女友不单单是谈恋爱,更想找一个合格的帮手,为他勤俭持家。
她以为刘莎在这一方面很合格。刘莎手里有了钱也不会乱花,除了生活的必需品之外,那些花里胡哨的没有必要的衣服从来不买。她最奢侈的就是买了只贵妇犬,仅此而已。
也正是基于这些,又和刘莎关系不错,不想让刘莎整天沉沦于单相思之中,她才决定撮合他们的。
可她发现,当真自己实施起来,却不是那么容易,林伟明好像有一种执念,一意孤行地喜欢自己,恐怕这次撮合要失败。